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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凡四训

【了凡四训】 袁了凡 《第一篇 立命之学》 《第二篇 改过之法》 《第三篇 积善之方》 《第四篇 谦德之效》 《第一篇 立命之学》 余童年丧父,老母命弃举业学医,谓可以养生,可以
【了凡四训】
 
袁了凡
《第一篇 立命之学》
《第二篇 改过之法》
《第三篇 积善之方》
《第四篇 谦德之效》
 
 
 
《第一篇 立命之学》
余童年丧父,老母命弃举业学医,谓可以养生,可以济人,且习一艺以成名,尔父夙心也。后余在慈云寺,遇一老者,修髯伟貌,飘飘若仙,余敬礼之。语余曰:「子仕路中人也,明年即进学,何不读书?」 
余告以故,并叩老者姓氏里居。 
曰:「吾姓孔,云南人也。得邵子皇极数正传,数该传汝。」 
余引归,告母。 
母曰:「善待之。」 
试其数,纤悉皆验。余遂启读书之念,谋之表兄沈称,言:「郁海谷先生,在沈友夫家开馆,我送汝寄学甚便。」 
余遂礼郁为师。 
孔为余起数:县考童生,当十四名;府考七十一名,提学考第九名。明年赴考,三处名数皆合。复为卜终身休咎,言:某年考第几名,某年当补廪,某年当贡,贡后某年,当选四川一大尹,在任三年半,即宜告归。五十三岁八月十四日丑时,当终於正寝,惜无子。余备录而谨记之。 
自此以后,凡遇考校,其名数先后,皆不出孔公所悬定者。独算余食廪米九十一石五斗当出贡;及食米七十一石,屠宗师即批准补贡,余窃疑之。后果为署印杨公所驳,直至丁卯年(西元1567年),殷秋溟宗师见余场中备卷,叹曰:「五策,即五篇奏议也,岂可使博洽淹贯之儒,老於窗下乎!」遂依县申文准贡,连前食米计之,实九十一石五斗也。余因此益信进退有命,迟速有时,澹然无求矣。 
贡入燕都,留京一年,终日静坐,不阅文字。己巳(西元1569年)归,游南雍,未入监,先访云谷会禅师於栖霞山中,对坐一室,凡三昼夜不瞑目。 
云谷问曰:「凡人所以不得作圣者,只为妄念相缠耳。汝坐三日,不见起一妄念,何也?」 
余曰:「吾为孔先生算定,荣辱生死,皆有定数,即要妄想,亦无可妄想。」 
云谷笑曰:「我待汝是豪杰,原来只是凡夫。」 
问其故? 
曰:「人未能无心,终为阴阳所缚,安得无数?但惟凡人有数;极善之人, 
数固拘他不定;极恶之人,数亦拘他不定。汝二十年来,被他算定,不曾转动一毫,岂非是凡夫?」 
余问曰:「然则数可逃乎?」 
曰:「命由我作,福自己求。诗书所称,的为明训。我教典中说:『求富贵得富贵,求男女得男女,求长寿得长寿。』夫妄语乃释迦大戒,诸佛菩萨,岂诳语欺人?」 
余进曰:「孟子言:『求则得之』,是求在我者也。道德仁义可以力求;功名富贵,如何求得?」 
云谷曰:「孟子之言不错,汝自错解耳。汝不见六祖说:『一切福田,不离方寸;从心而觅,感无不通。』求在我,不独得道德仁义,亦得功名富贵;内外双得,是求有益於得也。若不反躬内省,而徒向外驰求,则求之有道,而得之有命矣,内外双失,故无益。」 
因问:「孔公算汝终身若何?」 
余以实告。 
云谷曰:「汝自揣应得科第否?应生子否?」 
余追省良久,曰:「不应也。科第中人,有福相,余福薄,又不能积功累行,以基厚福;兼不耐烦剧,不能容人;时或以才智盖人,直心直行,轻言妄谈。凡此皆薄福之相也,岂宜科第哉。 
地之秽者多生物,水之清者常无鱼;余好洁,宜无子者一;和气能育万物,余善怒,宜无子者二;爱为生生之本,忍为不育之根;余矜惜名节,常不能舍己救人,宜无子者三; 多言耗气,宜无子者四;喜饮铄精,宜无子者五; 好彻夜长坐,而不知葆元毓神,宜无子者六。其馀过恶尚多,不能悉数。」 
云谷曰:「岂惟科第哉。世间享千金之者,定是千金人物;享百金之产者,定是百金人物;应饿死者,定是饿死人物;天不过因材而笃,几曾加纤毫意思。 
即如生子,有百世之德者,定有百世子孙保之;有十世之德者,定有十世子孙保之;有三世二世之德者,定有三世二世子孙保之;其斩焉无后者,德至薄也。 
汝今既知非。将向来不发科第,及不生子之相,尽情改刷;务要积德,务要包荒,务要和爱,务要惜精神。从前种种,譬如昨日死;从后种种,譬如今日生;此义理再生之身。